金立董事长被列入老赖名单,被限制高消费,对此你怎么看?

网友解答:

只能说,刘立荣最终还是没有抵挡住人性的贪婪。

刘立荣本是一名朴素艰苦的创业者:1994年,刘立荣大学毕业,应聘到在我们熟知的中山小霸王电子科技公司当技术员。他是个踏实人,把自己的精力全部用在一点一滴钻研技术上面,短短一年就升到技术主管,三年后单位便给他分配了房子,八年后便带着一身本领下海创业。

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金立手机正式于深圳落成。短短十年内便从一无所有做到行业顶尖,和**颇为相似,快速的成功让刘立荣愈发贪婪,认为凭借自己的围棋思维和精妙格局可以以更快的时间取得更多的收获,于是,他把金立的主要业务转向了投资和金融。结果不巧,他又一次成功了:刘立荣投资的前海金立大厦,成本不到15个亿,现在价值超过50个亿。

人的野心是没有尽头的,刘立荣可能觉得这种投资还不够快,于是选择了更加***的**。

目前,他已经坦白了在塞班岛**输钱的事,发生在2017年的1月,刘表示可能输掉了十几个亿,而这十几亿中,可能就有百姓们拿来买金立手机的钱。

不过,还有观点说刘立荣有可能借助**名义转移财产,因为金立由于自身产品缺乏创新本来就在市场的淘汰边缘,公司破产之际不如趁着最后转移一波资金,以后好用,即使受到列为被执行人等惩罚措施,对刘影响也不大。

总之,正如马云所述,企业家不仅仅是赚钱的商人,更承载着用商业让生活更美好的责任,金立手机的确在功能机时代让更多人用得起价廉物美的国产手机,可当刘立荣踏入赌场大门的那一刻,他已经忘却了作为一名企业家应该有的责任。

网友解答:

诚挚谢约。

法制社会,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健全体制,一切以法律条例框架下行事。无论是任何公司、团体、企业、事业、交通、医疗……都必须照章办事,依法依规。法律不会因为你是“高管”、“董事”、“企业家”、“首脑”?而对你的违法行为网开一面,它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及不可侵犯!它是规犯一切行为的“红线”,不可逾越。

尤其是现在的法律规章己基本覆盖了方方面面,法律面前,体现了人人平等的尊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放在全球各国都是如此。君不见逃亡国外的贪脏枉法之人,大多数被国际刑警组织通辑,而依法被引渡回国,国外也不是他们的消遥之地,法外之城。

法院限制他禁止高消费是依律行事,成为“老赖”,名声不在,董事长其头衔当然不是“金钟罩”。这种失信、赖帐、逃避、丝亳也不会助及法外开恩,只能使自己江河日下,池干鱼竭。公出、旅游、铁路、航空等具体措施将会因为失信而“榜上有名”!寸步难行也将是步其尘后。奉劝想戴“赖帽”的人等三思!前车之鉴,无路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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